新聞中心
關于招標文件通用參照文本新增部分條款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2-13 瀏覽次數:1151
依據六公管[2017]11號《關于在招標文件中增加部分條款的通知》,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六安市公管局業務科于2017年2月上旬對(房建、市政、園林綠化等)綜合評分法、(房建、市政、園林綠化等)投標報價總價中位值法、監理、電梯、智能化、設計、前期物業服務等七類招標文件通用參照文本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在綜合評分法、投標報價總價中位值法招標文件通用參照文本中增加了關于招標文件下載系統的認定、投標保證金轉出賬戶的認定、投標文件雷同性檢查標準、投標人誠信承諾書條款,在監理、電梯、智能化、設計、前期物業服務招標文件通用參照文本中增加了關于招標文件下載系統的認定、投標保證金轉出賬戶的認定、投標人誠信承諾書條款。以上新增條款從2017年2月10日起在新發布的招標項目中實行。